周口市民注意!购房契税补贴重要通知

2023-10-17 付春荣

关于周口市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房补贴政策及标准


(一)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 日期间在周口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已完成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并已缴纳契税的,

住宅面积在 144 平方米以下(不包含 144 平方米),按实际纳税额的 50%补贴;

住宅面积 144平方米以上,按实际纳税额的 30%补贴;

 购买公寓、写字楼商铺的,按实际缴纳税额的 10%补贴。


(二)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 日期间在周口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已完成新建商品房同备案手续并已缴纳契税的,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群体,给予二孩补贴 5000 元、三孩补贴 10000 元;

年内新毕业的本科生、大专生分别享受 10000 元、6000 元的购房补贴; 

外来经商、务工、返乡人员等新市民以及老人投靠养老的家庭每套补贴 5000 元。共同购房的,每套房屋只能申请一人次补贴; 以上补贴按照就高原则,不叠加补贴。


(三) 购房时间认定是指从 2023 年9月1日起至2024

年 2 月 29 日止,以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办结时间为准契税缴纳时间认定是指从2023 年9月1日至2024 年2月 2日止 (以备案日期为准)。毕业证时间认定以受理时间为准三年内新毕业的本科生及大专生。二孩、三孩成年时间认定以购买《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申请人须在 2024 年2月 29 日前申报办理购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